文明易县

2018年易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2018-03-16 15:56:00
张耀华
原创
2317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现制定2018年易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易县文明办

2018年易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现制定2018年易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培育队伍,丰富载体,规范管理,细化服务,不断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奋力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3·5”学雷锋日志愿服务集中活动和志愿服务典型集中宣传活动

全县各单位要围绕“3·5”学雷锋日开展各种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广场、游园、公园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在全县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我先行,聚力创建文明城”活动。各级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要深入老旧社区、留守儿童学校、贫困村等,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结对子和献爱心活动,运用结对帮扶的形式,把即时帮助和长期帮助结合起来,把物质帮助和精神帮助结合起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流水、不断线。组织对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进行集中宣传活动,保定日报(今日易县)、县电视台、易县发布等媒体在3月5日前后,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典型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在“3.5”前后,形成宣传热潮和声势,营造学习志愿者、礼赞志愿者、争当志愿者的浓厚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广电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处)

(二)抓住全年重点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1.突出抓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明确专兼职志愿服务管理人员,负责社区志愿服务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培育一批社区志愿服务热心人和骨干力量,分门别类成立帮扶、支教、家政、文艺、书法等多种志愿服务队。以“邻里守望”为主题,以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子女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社区家政、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种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签约一批文艺专家、文化名人等为“文明使者”,深入社区志愿服务站开展文艺和文化服务活动。深化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老干部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广电局、县文体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红十字会

2.突出抓好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把推进党员志愿服务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在全县集中开展的文明创建“十大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实施党员志愿者“单位、社区双报到”,继续开展“访千楼万家 创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方法,积累经验,打造品牌。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民政局、城管处、易州镇

3.大力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全面脱贫任务,针对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大力推进扶贫帮困、助学和文化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各级文明村镇中开展科技致富、法律法规、医疗卫生、乡贤文化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加强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用志愿服务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委、县美丽办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办,各乡镇(处)

4.大力推进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利用“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大力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大气办、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林业局 

    5.坚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劝导人们遵守交通信号、文明排队乘车、主动让座、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营造文明出行的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机关工委、团县委、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抓好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培训

继续推进青年、巾帼、助残、红十字等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发挥好各地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文化、科技、医疗、法律、支教、环保、交通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好相关志愿者培训工作。加强各地志愿服务协会建设,发挥好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使其成为创新公益活动、提升保障能力、改善民生福祉的有生力量。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

 (四)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和管理

加强硬件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精准化,按照“七有”标准,规范居民社区、商业街区和各类公共场所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适时出台《易县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管理办法》,围绕选建站点、运营维护、开展活动、奖励激励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功能设计。把站点建设和队伍建设、项目培育有机结合起来,引进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和组织入站服务,不断提升站点的服务水平和效果。创新方式方法。以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为依托,形成线上和线下、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志愿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

(五)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制度化

1.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公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托河北省“燕赵志愿云”平台,为有意愿的群众进行登记注册。鼓励实名注册,便于志愿者多地服务时长的汇总和志愿服务数据的异地转移及接续。鼓励各单位就近就便到所在社区进行注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2.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根据服务对象具体情况,安排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社区根据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并做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异地转移和接续,维护好志愿者权益。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处)

3.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由社区进行星级认定。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处)

4.健全志愿服务嘉许制度。县文明办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命名,褒扬和嘉奖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授予荣誉称号。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处)

5.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所需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或优待。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有序地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舆论宣传。“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组织新闻宣传、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对学雷锋先进人物、优秀志愿者等进行宣传报道,传播志愿文化,讲好志愿者故事,积极营造互帮互助、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县文明委的统筹指导作用,发挥文明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发挥好组织、宣传、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优势及各地联合会、协会等社团优势,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搭建拓展各类平台、阵地,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畅通渠道、提供条件。支持和发展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强化项目对接和活动保障,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实现良性发展。

(四)务求扎实成效。要坚持落细、落小、落实标准,扎实抓好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化规范、专业化服务、生活化融入。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不盲目求全求大,强化问题导向,用“钉钉子”的精神解决好每一个问题。要把部署和督导结合起来,强化问效和落实。要善于总结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把集中活动和常年活动结合起来,探索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为文明易县建设提供坚实的载体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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