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易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7-07-21 17:15:00
- yxwenming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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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易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省、市文明办《2017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际,县文明办起草了《易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创建测评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创建疑难问题,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纳入单位整体工作通盘考虑。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创建目标任务筹划、工作进度督查、资金投入保障等。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助于在思想道德、文明素质、机关风气、服务质量、文化生活和环境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升,为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营造氛围 广泛动员
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动员,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根据创建活动的不同阶段,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创建热情,真正把全体人员发动起来。
三、完善机制 加强管理
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平时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加强创建信息的上传下达,大力宣传文明单位创建经验,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创建工作情况可发送至邮箱:yxwmb691@163.com,联系电话:8887691。
附件:1、易县文明单位创建测评标准
2、河北省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系统上传材料要求
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
易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文明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就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价值导向,高度重视民意,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创建内涵,严格创建工作程序,注重典型引领,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保持文明单位的示范性和先进性,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网上管理、实地普查、社会评议、负面清单等措施,完善落实全程淘汰、退出机制,确保文明单位的先进性,促进常态创建。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在全县党政机关、司法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通过“三比三看”,即:比“三办”(热情办、马上办、办得好),看工作态度;比“三致”(细致、精致、极致),看服务质量;比“三优”(秩序优、环境优、文化优),看管理水平,大力培树行业新风。4月份,完成2014年复查保留和2016年度复核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工作。
三、创建路径
(一)动态管理、常态考核。依托“河北省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对我县省级文明单位常态化考核,对多次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实行系统自动清退,保持文明单位的示范性和先进性。
(二)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在各级文明单位建设“十个一”(设置善行功德榜、道德讲堂、志愿者队伍、文明公约、核心价值观和公益广告、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宣传、链接河北文明网、保定文明网、文明保定APP、文明创建微信群、内外环境优良、帮扶共建单位)。打造“互联网+文明单位”管理运行模式,通过文明单位创建群,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三)开展竞赛、激发活力。组织“三比三看”,即:比“三办”(热情办、马上办、办得好),看工作态度;比“三致”(确保细致、做到精致、追求极致),看服务质量;比“三优”(秩序优、环境优、文化优),看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大力培树行业新风。
(四)推荐、总结宣传。组织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宣传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的要求,分行业和地域对各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宣传,总结推广先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树立一批文明单位创建标杆。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要坚持创建为民、惠民、靠民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工作职责,抓好文明单位创建的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各级文明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
(二)发动群众参与。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发动,引导各行各业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形成全民创建的良好态势。
(三)组织宣传引导。要充分调动文明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发掘宣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用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用先进人物引领行业创建。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工作调度、督导、暗访、通报等措施,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的常态督促检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任务的落实。
易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 日
附件1
易县文明单位创建测评标准
说 明
一、易县文明单位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13个测评项目,满分为l00分,分布在学雷锋活动、道德讲堂建设、结对共建成效、志愿服务活动、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优质服务状况、优美环境建设之中。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四、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县级以上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
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创建测评项目 |
创建测评内容 |
备注 |
I-1 学雷锋活动 (14分) |
1)单位有年度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有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具体活动安排(4分); 2)有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将岗位学雷锋活动情况纳入单位和员工个人考核内容(4分); 3)有体现雷锋精神的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把关心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人文关怀内容纳入管理之中(3分); 4)单位组织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有具体措施,有参与人数,有活动效果(3分)。 |
1)、2)、4)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3)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I-2 志愿服务活动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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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4分); 2)有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4分);(包括“三下乡”,四进社区) 3)单位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数比例≥30%(3分); 4)有上岗前的志愿服务培训,有表扬奖励措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3分)。 |
1、为便于开展服务,每支志愿服务队一般50人左右,单位可根据情况设总队、支队、分队,配备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的队长; 2、通过建立志愿服务QQ群、微博群等有效手段,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 3、有明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效果明显;4、1)、3)、4)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2)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I-3 道德讲堂建设 (14分) |
1)有道德讲堂,场所固定(4分); 2)有经常化的活动(4分); 3)有规范性的流程(3分); 4)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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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千人以下设1个道德讲堂,千人以上按每1000人左右1 个标准设置道德讲堂;2、明有确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每次百人以下,分批开展活动,活动效果良好;3、包括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环节;4、有道德讲堂统一标识和相关氛围布置;5、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I-4 文明有礼培育 (6分) |
1)有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2分); 2)有员工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2分); 3)有员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2分)。 |
1、考核员工行为举止,在单位内部团结谦让、和谐相处,做到谦恭有礼,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 2、1)、2)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3)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1-5 勤俭节约活动 (4分) |
1)有开展活动方案和具体安排(1分); 2)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1); 3)有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1分) 4)有勤俭节约活动记录(1分)。 |
1、单位对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都有具体规定; 2、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3、1)、2)、4)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I-6 道德经典诵读 (4分) |
1)有年度工作方案(1分); 2)有应知必读的道德经典书目、篇目(1分); 3)经常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1分); 4)单位有指导道德经典诵读的文化志愿者(1分)。 |
1、开展道德经典道德箴言诵读或吟诵、交流、比赛等活动; 2、1)、2)、4)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3)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I-7 “我们的节日”活动 (4分) |
1)有活动实施方案(1分); 2)有节日文化活动(1分); 3)有节日民俗活动(1分); 4)有节日环境布置(1分)。 |
1、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都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2、组织诗会、讲座或观看专题片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 3、组织参与庙会灯会、娱乐竞技、祭奠先烈、民间社火等传统节日民俗活动; 4、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 |
I-8 学习型单位建设 (4分) |
1)有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方案(1分); 2)有促进个人文化修养和业务技能提高的必读书目(1分); 3)有读书学习情况考核办法,有读书学习交流活动(2分)。 |
1、经常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2、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 |
I-9 文明风尚传播 (8分) |
1)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部署(1.5分); 2)有传播文明风尚的环境布置(1.5分); 3)有可传播文明风尚的人员队伍(1.5分) 4)有网络、手机文明传播行动(2分); 5)有员工文明上网的规范要求(1.5分)。 |
1、单位内部设有引人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 2、有3-5人组成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单位文明创建信息新闻宣传小组); 结合实际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并积极配合中国文明网开展重大网上宣传活动; 3、员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制造、传播网络有害信息; 4、1)、3)、4)、5)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2)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I-10 文化体育活动 (4分) |
1)有活动实施方案(1分); 2)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1分); 3)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1分); 4)有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1分)。 |
1、组织爱国歌曲大家唱、全民健身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2、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力量,指导和组织文体活动; 3、1)、3)、4)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2)检查方法为实地考察。 |
I-11 参与帮扶共建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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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方案(2分); 2)有参与各种形式帮扶共建的具体活动(4分); 3)有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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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单位规模,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与农村、社区和困难人群的长期结对帮扶活动; 2、城乡共建活动有方案、措施和效果; 3、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城市学校少年宫结对共建有方案、措施和效果; 4、1)、3)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2)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I-12 优质服务状况 (10分) |
1)有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2分); 2)有优质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2分); 3)有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2分); 4)根据单位实际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2分); 5)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2分)。 |
1、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2、事业单位和窗口行业开展“诚信服务、礼貌待人”活动; 3、企业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 1)、3)、4)、5)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 2)实地考察。 |
I-13 优美环境建设 (6分) |
1)有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分); 2)有环境建设具体措施(2分); 3)环境建设效果良好(2分)。 |
1、环境净化,无脏、乱、差现象; 2、环境绿化,开展植绿护绿活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3、环境美化,构建美观宜人的内外环境; 4、1)、2)检查方法为材料审核,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创建标准 |
分项要求 |
材料要求 |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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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领导有力 创建工作扎实 (16分) |
1-1有创建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