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创城记】易县执法局执法队员向沿街商户发放“门前三包”“七不准、七做到”明白纸
- 2017-08-29 15:52:00
- yxwenming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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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省委省政府第十一环保督察组督办事项的整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易县执法局认真筹措,全面部署工作。
8月26日,易县执法局执法队员沿街发放《沿街单位“门前三包”“七不准、七做到”》明白纸,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沿街商户、单位实行精细化管理。
执法队员认真讲解,叮嘱沿街商户要严格落实“七不准、七做到”,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小编提示您,什么是“七不准、七做到”
1、不准店外摆放、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做到店外整洁有序,无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现象。
2、不准在责任区内乱丢垃圾、乱泼污水;做到责任区每日清扫、垃圾分类袋装、定时定点投放至垃圾收容车中,无垃圾,无污物(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无污水横溢,冬季下雪及时清理积雪。
3、不准在责任区内乱贴乱画;做到每天清理擦拭门面、墙面、橱窗、招牌等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店前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
4、不准损坏、占用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做到爱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
5、不准在责任区内违规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挂晾晒;做到责任区车辆摆放有序,无占压盲道、乱挂晾晒物品现象。
6、不准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包括伸缩棚、四角凉棚等);做到责任区内无私搭乱建、无破坏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现象。
7、不准破坏责任区内公用设施;做到保护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无损坏现象。
来源:易县执法局
编辑:称心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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