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易县

易县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2017-12-21 15:22:00
张耀华
原创
672
摘要:11月28日—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一行5人,对易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国家督导组组长、国家督学、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国家督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党委书记(正厅级)李洪天;广东省惠州市政府督学、惠城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周清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综合处主任科员何昰锡;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一中副校长杨彦召,在省市县领导的陪同下,共随机抽查易县学校和教学点10所,其中小学3所(易县第一小学、易县第二小学、紫荆关中心小学、易县高陌乡北东小学)、初中3所(易县实验初级中学、易县西陵满族初级中学、易县塘湖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易县裴山初级中学)、教学点2个(大龙华乡南头教学点、高陌乡练台教学点)。


      11月28日—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一行5人,对易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国家督导组组长、国家督学、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国家督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党委书记(正厅级)李洪天;广东省惠州市政府督学、惠城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周清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综合处主任科员何昰锡;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一中副校长杨彦召,在省市县领导的陪同下,共随机抽查易县学校和教学点10所,其中小学3所(易县第一小学、易县第二小学、紫荆关中心小学、易县高陌乡北东小学)、初中3所(易县实验初级中学、易县西陵满族初级中学、易县塘湖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易县裴山初级中学)、教学点2个(大龙华乡南头教学点、高陌乡练台教学点)。


      检查中,分四组分别核查了县级人民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4个方面22项指标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并与国家规定进行了对比;召开了与县级政府领导见面会,参会51人;召开了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个,参会80人;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60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河北省教育厅教科所书记赵平均;保定市市政府副市长葛庆敏,中共保定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张惠茹,保定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陈志会,保定市电教仪器站副站长尚铮;保定市人大副主任、中共易县县委书记杨义宝,中共易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刘杰,县人大主任赵春辉,县政协主席王占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郝卫国,县人大副主任马根全,县政府副县长赵广鹏,县政协副主席耿左车,易县教育局局长许俊良等陪同检查。


      12月1日,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石家庄召开。会议认定我省易县等34个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代表国家督导检查组反馈了督导意见,其中三次表扬易县人民政府、易县教育局,对易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政府财力投入、特岗教师管理、对接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学校特色创建等主要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检查组还对我省今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李谦副省长作了表态发言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整改问题到位,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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