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文明办 关于在全县未成年人中开展清明祭英烈 活动的通知
- 2017-07-22 20:14:00
- yxwenming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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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文明办
关于在全县未成年人中开展清明祭英烈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处)、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今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清明祭英烈以缅怀先辈、学会感恩为主题,组织瞻仰宣誓、祭扫献花、慰问帮扶烈士家属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感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
二、活动形式
坚持集中与经常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深化拓展中国梦学习教育内涵。一是抓好教育实践。各乡镇(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紧扣清明祭英烈活动主题和节日内涵,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和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瞻仰宣誓、祭扫献花、慰问帮扶烈士家属等活动。二是发挥网络作用。易县发布开设清明祭英烈活动专题网页刊登各地工作信息,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处)、县直各有关单位组织少年儿童上网学习,并可登录河北文明网、保定文明网留言寄语,使广大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熏陶。链接4月1日后可登录使用。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县电视台、《保定日报(今日易县)》和易县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QQ群等及时报道我县清明祭英烈活动开展情况,有效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7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各乡镇(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祭英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开展网上和网下活动,确保活动按时有效开展。各乡镇(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县文明办报送活动信息。报送邮箱:yxwmb691@163.com。
2.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协
同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文明办要做好联络协调、督促服务工作。加强与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利用中小学校、家长学校、青少年宫等阵地,组织未成年人广泛深入参与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将此活动作为清明节期间一项家庭作业进行布置。
3.对标整理材料。清明祭英烈活动是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中一项活动,是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测评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标组织实施,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撰写活动总结、收集整理相关实景图片及时报送县文明办。
易县文明办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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