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易县

【创城进行时】易县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和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0-05-21 14:46:00
yxwen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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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市文明办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推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易县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和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推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评选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群众认可满意、在全省、全市、全县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推选范围 (一)文明村镇:县内乡镇、行政村。 (二)文明单位:县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含互联网企业)事业单位、城市社区;中央、国家和省驻易机关、企业(含互联网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的单位。 (三)文明校园:县内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小学。 (四)文明家庭:县内城乡家庭。 三、推选名额 (一)乡镇:每个乡镇1个市级文明村、一个市级文明家庭 (二)县直单位:各1个市级文明单位 (三)教育系统:4个市级文明校园 (四)城管处:2个市级文明社区 四、推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建有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活动,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善行功德榜(光荣榜)、道德讲堂、公益广告等思想道德教育平台和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不文明行为巡访劝导活动,成员行为修养良好,言语文明、举止得体。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和考核奖励措施,学习风气良好。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设施完备,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四)管理科学民主,严格遵纪守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廉政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纪律严明,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情况,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情况。人际关系和谐,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建立公开办事制度,保障成员合法权益。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绿化美化,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节俭养德等活动。企业建有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管理科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县同行业前列,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无拖欠工资行为。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成员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群众满意度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全县同行业领先。 五、推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所属村镇、单位(社区)、校园自愿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由各推荐单位把关,召开班子会议同意后推荐至县文明办。 (二)征求意见。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对照《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根据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公安、法院、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推荐的参评家庭,按照其家庭成员身份、人员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家庭所在地社区(村)、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 (三)组织推荐。本届推荐主要考察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内的工作状况,上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届满自动废止,需参加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命名,本届推荐市级文明单位原则上需连续保持两年以上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四)社会公示。推荐名单需在县级主要媒体公示,公示期均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县文明委审议。 (五)按时申报。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县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推荐的材料,务于5月25日前报县文明办。报送时,单位名称一律用规范全称。报送材料包括:创建工作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负面清单”事项审核意见表(附件1、2)、媒体公示材料、申报表(附件3、5)、文明家庭还需提交推荐家庭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2018年1月1日以来班子成员名单(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并报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各《测评细则》和有关评选标准,履行好指导创建、审核把关、跟踪管理的责任,确保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的推选质量,真正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   (二)严格评选程序。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纪依程序开展工作,细化工作方案,严把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评选各项工作。要严格推荐标准,严密组织资格审核等工作。要坚持从严把关,对照创建“负面清单”,按照管理权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征求意见、社会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凡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问题,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猛,联系电话:8887691。纸质材料报送县文明办(政府前楼231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xwmb691@163.com。文件、申请表格、审核意见表请到邮箱yxwmbgy@163.com下载,密码:0312888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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