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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入贯彻落实《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09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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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入贯彻落实《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

我县自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公益广告成为面向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方式,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助力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凝聚了更强力量。同时也还存在公众整体对公益广告认识程度偏低,公益广告普遍存在表现元素单调、雷同,公益广告户外设置的定期检查和清洁维护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根据《保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今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贯彻学习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公益广告推进会精神,要把公益广告作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加大媒体刊播和社会覆盖力度,把公益广告传递到更多的人群之中。

二、贯彻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讲文明树新风”、“善行河北·善美易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重点宣传活动。

三、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为有利契机,结合我县目前开展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益广告户外设置的定期检查和清洁维护工作。

四、要牢牢把握宣传主题,把创新的理念灵活体现在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之中,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继续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公益广告宣传刊播任务,持续扩大公益广告的宣传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69

 

 

 

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公益广告宣传的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导向正确、价值引领,突出文化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不断深化拓展公益广告宣传,提升城市品位,塑造易县文明形象,为加快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凝聚思想共识,汇聚精神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为将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具体负责全县公益广告集中宣传行动的协调、督导等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公益广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开展以“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努力形成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新局面,进一步振奋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围绕理想信念、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八个主题,开展公益广告创作刊播工作。   

(三)“善行河北善美易县”公益广告。通过组织参加河北省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征集、推出更多富有我县文化特色的公益广告作品,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刊播“善行河北•善美易县”优秀公益广告。

四、宣传安排

(一)加强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各类媒体媒介要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持续刊播“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讲文明树新风”、“善行河北•善美易县”主题公益广告,形成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公益广告通稿内容在河北文明网下载。

1.报纸类:《保定日报(今日易县)》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1个整版。

责任部门:宣传部

2.电视类:易县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0条(次),在19002100之间,播出数量不少于4条(次)。

责任部门:广电局。

3、互联网:易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易县发布、易县文明运用微信、微博等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责任部门:政府办、宣传部。

4.手机类:移动、联通、电信易县分公司要运用手机媒体及相关经营业务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责任部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5.社会媒介:车站、青少年宫、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或其他适当位置,要设置公益广告。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LED显示屏、车载视频播放系统、车体广告中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30%。公园、广场、县城主干道等公共场所设置与环境相适宜的公益广告牌5块(幅)以上,每个商业街区、城市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10块(幅)以上,建筑围挡广告的30%以上设置为公益广告。易县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20块(幅)以上,乡镇(处)驻地10块(幅)以上,行政村5块(幅)以上。

责任部门: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民政局、文体办、建设局、房管局、林业局、旅游局、保运八公司、各乡镇(处)。

6.其他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基地等适宜宣传的位置和场所,要通过公示栏、提示牌、宣传册、触摸屏等多渠道多平台刊播公益广告。高速公路出入口至少设置公益广告牌2块以上,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每30公里设置一对公益广告牌。

责任部门:交通局、高速和国省道沿线各乡镇(处)、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基地。

(二)开展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通过举办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以广泛发动和专业定制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公众和专业机构积极投身我县公益广告宣传实践,推出一批体现我县文化特色和鲜明时代特点,风格多样、形式多元,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公益广告精品力作,投放到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组织优秀公益广告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开展优秀公益广告巡展,让更多的优秀公益广告打动人、温暖人、照亮人,持续放大公益广告的宣传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责任部门:文明办。

(三)开展广告刊播规范整治活动。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文体办、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广告整治活动,对非法广告、虚假广告、不雅广告以及未经审批设置、未按审批许可要求设置的广告进行整治,让主旋律、好声音、正能量占领各类宣传阵地和平台。各乡镇(处)、各有关部门要对户外公益广告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维护,对污损严重、样式简陋的公益广告及时更换,确保宣传效果。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文体办、执法局、各乡镇(处)。

(四)绘制美丽乡村文化墙。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美丽乡村重点村绘制富有本地特色的公益广告文化墙,整治临街建筑立面,清除内容低俗、破损严重的标语广告,美化村容村貌。

责任部门:农工委。

五、工作要求

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处)、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意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出台公益广告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促进公益广告宣传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文明委统筹指导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负责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公益广告宣传任务。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做好公益广告宣传。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新闻媒体、互联网及社会媒介有关责任部门每月3日前向县文明办报送上个月公益广告刊播情况。网信办、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办、旅游局结合行业管理,分别对有关媒体媒介刊播情况进行汇总和监督考评。公益广告宣传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推荐重要条件。

(三)确保提质增效。各部门、各媒体在完成中央和省、市文明办审核发布的公益广告刊播任务的基础上,可以围绕主题和重点宣传内容,自行设计创作刊播公益广告。要提高创作水平,让公益广告美起来,让表现方式活起来,切实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百姓日常生活。

                              2017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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