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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 活动实施方案

2017-03-27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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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升服务效能,培树行业文明新风,县文明委决定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组织各行各业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竞赛,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培树宣传一批行业示范、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新风尚,以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向党的十九大献礼,为加快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贡献力量。

二、参赛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司法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窗口。

(一)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科室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科室。

牵头组织单位:县机关工委

(二)司法、执法系统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公安、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物价、城市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安全生产、土地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16个系统的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牵头组织单位:县直主管部门或市直、省直驻易单位

(三)服务行业系统主管机关及其职能管理范围内的行业和基层窗口单位

县商务局机关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零售行业,酒店住宿和餐饮行业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商务局)

中石化易县分公司、中石油易县分公司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加油站。(牵头组织单位:中石化易县分公司、中石油易县分公司)

县供销社机关及供销系统基层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社)

县旅游局机关及县内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等旅游行业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旅游局)

寿险公司、财险公司及所属的保险行业各网点。(牵头组织单位:寿险公司、财险公司)

县房管局机关及所属物业管理系统基层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房管局)

电力局机关及所属的电力系统基层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电力局)

县交通局机关及所属的出租车、汽车维修、长途客运等管理及服务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交通局)

保运八公司及所属系统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保运八公司)

县邮政局机关及所属邮政系统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邮政局)

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及所属电信行业基层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县银监会机关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系统各单位、各网点。(牵头组织单位:县银监会)

县卫计局机关及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组织单位:县卫计局)

县民政局机关及所属养老、陵园、殡仪行业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民政局)

     三、竞赛内容

广泛开展“三比三看”创建竞赛。

(一)比“三办”,看工作态度:1)热情办。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拖散现象。2)马上办。心系群众,快速高效,雷厉风行,按时办结。向社会承诺的办理事项,期限办结。3)办得好。有意见薄(箱)、固定投诉电话等投诉渠道和高效处理机制,服务过程和结果有记录,群众满意。

(二)比“三致”,看服务质量:1)确保细致。流程规范,无随意性和粗放式服务,不应付、无瑕疵、无遗漏。2)力求精致。树立精品意识,专业技能熟练,主动作为,工作质量高。3)追求极致。服务精益求精、创新超越、追求完美。

(三)比“三优”,看管理水平:1)秩序优。生活区、办公区、服务区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车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环境优。单位内及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厕所无明显异味,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服务场所设有轮椅、老花镜、饮用水、免费WiFi等便民服务设施物品。3)文化优。单位文化建设理念先进、成效明显。公共场所悬挂展示行业规范和文明服务公约。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公益广告(含针对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四、时间步骤

创建竞赛活动由县文明办、县机关工委统一协调,县直、市直、省直驻易牵头单位分别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启动阶段(3月下旬)。县文明委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县启动创建竞赛活动。各机关、系统、行业组织宣传发动,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细化、量化竞赛内容和评定标准,制定本行业、系统的创建竞赛活动办法。县机关工委和县直、市直、省直驻易牵头单位将本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文件或电子版形式于410日前报县文明办。

    (二)竞赛推进阶段(4月上旬至11月中旬)。每两月为一创建竞赛周期,由县文明办会同县机关工委或本级行业系统牵头单位组织双月考评,确定流动红旗单位,并颁发流动红旗。在每个创建竞赛周期的双月30日前,县机关工委和行业系统牵头单位将确定的该周期流动红旗单位名单报县文明办(电子邮箱:yxwmb691@163.com,联系方式:8887691),县电视台、《保定日报(今日易县)》、易县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各创建竞赛周期流动红旗单位名单,县文明办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流动红旗分三类:

1.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县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党政群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单位。县文明办会同县机关工委,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科室颁发“文明行政流动红旗”。

2.文明执法流动红旗:县相关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负责司法、执法系统机关及其窗口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执法流动红旗单位。县文明办会同本级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处(科)室及其窗口单位颁发“文明执法流动红旗”。

3.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县相关服务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负责本服务行业和系统机关及其窗口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单位。县文明办会同本级服务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科室及其窗口单位颁发“文明服务流动红旗”。

县文明办、县机关工委,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不定期联合组织对党政群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行业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对工作态度差、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差的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提升。

(三)总结宣传阶段(11月底)在全县遴选确定302017年度县级“创建竞赛优胜单位”、30个“创建竞赛先进个人”、5个“创建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县文明办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要在县文明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周密部署,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县文明办,县机关工委负责竞赛活动的总协调,县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要建立系统和行业竞赛活动的工作机构,并做好条块结合的协调工作,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竞赛活动动态,确保竞赛活动情况上下贯通。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通过督导、抽查、暗访,保证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竞赛氛围。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和市直、省直驻易单位要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领行业创建,不断激发竞赛热情。对存在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纠改不到位的机关和窗口单位进行媒体曝光。要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与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等评先评优挂钩,与单位员工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各级机关和行业窗口单位积极踊跃参与,形成创建竞赛热潮。

 

 

 

                                   2017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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