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易县

易县好人——赵宝德

2018-07-18 15:45:00
张耀华
原创
555
摘要:赵宝德,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易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从检十一年来,他脚踏实地、孜孜以求,严于律己,工作中,任劳任怨,善于开动脑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和好评。

                              易县人民检察院

                          赵宝德同志事迹材料

 赵宝德,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易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从检十一年来,他脚踏实地、孜孜以求,严于律己,工作中,任劳任怨,善于开动脑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和好评。

一、勤于学习奋发有为,誓争一流业绩。

赵宝德同志始终坚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准。2008年其以449分的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一,2010年分别被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政法系统职业素养标兵、全市检察系统职业素养标兵。2011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业务尖子,2012年被市检察院评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优秀办案能手,2015年入选全省民行业务人才库,2016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办理的2件案件在全市评比中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在全国民行案件质量实地评查中,民行部被查案卷全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查组评为A类案卷,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多次受到县委、政府、政法委嘉奖和表彰。

    二、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赵宝德同志坚持亲情接待、认真听述、耐心解释、调解优先等原则,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依法监督与合理息诉并重的原则,及时通过民行检察监督化解社会矛盾50余件,特别是在重大节庆日活动期间,主动对易县、定兴县两地2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集体上访案进行化解,向易县法院发出24份再审检察建议,全部获法院采纳,24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得到了解决,通过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妥善化解了流井乡78名农民工集体上访案,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群众赞誉。

三、开拓创新,突出特色,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创新理念,努力拓展多元化监督格局,在多个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分别向14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40余件,其中涉及耕地、林地、河道恢复、环境治理、国有资产保护等多个方面,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查办虚假诉讼案件24件,维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协同查办国土、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14件。创新性做法得到省、市院肯定,2016年5月易县院代表保定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推进年电视电话会议做典型发言,2017年1月易县院民行部门司法改革工作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

    四、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

    赵宝德同志把检察工作、检察事业不仅作为一种职业,更作为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不遗余力地付出全部的精力。他工作不分分内分外,总是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无论是什么工作,他都不敢有丝毫懈怠,所以,他每天都是忙忙碌碌,几乎没有闲暇时间,每一个脚步后面留下了的是他那数不清的汗水和无数个不眠之夜。在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基础上,他服从安排,无私奉献,参与侦查了全国瞩目的“210”专案、出庭支持抗诉的全市首例控申抗诉案获法院改判,同时参与办理了家电下乡、打击非法采砂等多件反渎职侵权案件、公诉案件,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十几年来,赵宝德同志立足平凡岗位,默默无闻辛勤耕耘,把满腔的热情倾注到检察工作之中,处处为检察事业所想,事事急检察事业所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他的带动下,易县院民行部门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连续六年在全市评比中名列第一,三次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市检察院、易县县委政法委分别作出向易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学习的决定,易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他秉持公正的信念,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维护人民的利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在自己的岗位上创先争优,发挥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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